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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后学院教材编写由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、领导
本报讯(记者 张晓晖)5月底,我院出台《教材建设暂行规定》,该规定包括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、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、编写教材的申报审核、自编教材的相关费用、通用教材和自编(合编)教材的使用等部分。规定要求,今后学院的教材建设工作由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、领导,并对教材编写的范围、文字、内容、编著者以及选题申报过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。 据了解,此次新出台的制度是根据国家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》的精神,在学院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高素质人才,实现我院“十一五”发展目标的背景下制定的,目的在于规范我院教材使用、编写工作,促进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实践的紧密结合,鼓励我院教师为学院编写出质量更高、品种更全、更具特色、适应性更强的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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